漫談智能氣功科學事業發展的前景(三)
余 洋
(三)、我今後智能氣功科學事業發展的幾點具體想法與計劃
當前開展智能氣功科學事業要注意的幾個問题
(1)、智能氣功科学不能参与政治
首先要說明的是,智能氣功必須遵守龐明教授明確指出的:“我們搞氣功的人不搞政治。歷史上搞氣功的搞政治就完蛋。歷來如此。如搞宗教,搞氣功的張角,黃巾起義,曹操把他平了,民間氣功好多起義的都完蛋了。氣功本來是生命領域的科學,你去為政治服務就行了。當助手去。我們自己不搞政治。”(摘自《整體論》輔導材料)我們搞智能氣功科學研究的同道,特別到了國外必須隨着所在國的國情安排我們的講課、教功的內容,該珊除的就要珊除,該改的就要改,不能把國內的一套搬運到外國去,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。
智能氣功由於它的混元氣理論根基雄厚,涉及到人類自我生命活動、社會發展及人與大自然的協調統一,在各方各面都會產生深刻的影響,不論是哪個人、哪個家庭、哪個民族、哪個社會、哪個國家,首先掌握和運用混元氣理論,就能名列前矛。假如中國的改革開放加上智能功的推廣,就會如虎添翼,中華民族的騰飛,必將勢不可擋,可惜天意不是如此按排……
(2)、高举年保健壽的大旗(啟蒙組場講課、集体组場治病)
(3)、以治病為開路先鋒(開展網络治病、門診單調)
(4)、傳授快速簡易的功法舖路,系統功法鞏固
可以預料,將來所出現的種種新的氣功,只有以混元氣理論為基礎,才能得以發展。一直到目前為止,我們尚未發現有新的、更高級的氣功理論出現,也沒有出現超越智能氣功的新功法,而智能功的“小家庭”——捧氣貫頂法(丈夫),形神庄(妻子),三心併站庄(孩子)仍然是氣功功法的絕妙組合,可以說是最受歡迎、最值得推廣的功法。
五元庄功法,在目前的社會條件下我認為是不適宜推廣的。當人們的意識水準,特別是涵養道德水準未達到一定高度時,強行追求學練,往往會自受其害。就如同交給小朋友一把可以發射子彈的手槍玩耍一樣,相當危險。目前雖然只有少數人可能通過練捧氣貫頂法、三心併站庄,形神庄可以進入到中脈的層次,而絕大多數練功同道還只能停留在比較低的層次上。盡管如此,智能氣功對一般的袪病強身都會起到明顯的效果,因此智能氣功在相當長的時間內,都會受到人們的喜愛。我們要把智能功推向全世界,就應該着重利用它的快速袪病健身的特點。
根據不同人的需要,在混元氣理論的规範下,推廣一些更简易的小功法是很現實和必要的。
(5)、狠抓兒童优生优育,疾病治疗、開發智能
另外,還值得注意的就是,智能氣功在開發智能方面所表現出來的特殊的效果,在這一方面我們也取得了相當多的經驗,我相信,通過兒童開智的實踐,也會使整個社會對智能氣功引起相當的重視,這也是宣揚智能氣功的重要途徑。
(6)、適時举办嚴重病康復班“錦上添花”
在智能氣功治療疾病當中,最引人注目的是對各種癌症疾病的康復的效果,在這方面我們已經做出了比較突出的成績,我們也正在繼續努力探索智能功戰勝癌症的規律,突破了這一點,智能氣功就可以比牢固的站在人類保健的最前列。
(7)、不易過多培訓當地師資
如果在當地培訓太多的教师,会產生很多的摩擦和矛盾。要以由外面引進志同道合、意氣相投的老师來最好。一般都認為“外來和尚好唸經”嘛!
至於對智能氣功的超常功能的開發,以及對各種功法的特別培訓與提高,我認為在目前來講,不能作為主題曲,只有在需要的情況下搞一搞。
但是,如果只是把傳授各步形體動作的功法作為重點來搞,就失去了智能功最銳利、最有價值的優勢。
傳授一些治病的技巧还是有必要的。
(8)、建立統一的等級教師隊伍,加强管理
我們現在實行的智能氣功教師等級制,在1999年曾向龐明老師報告過,口頭獲准:在國外可以實行,在中國國內不便實行。我把“马来西亚智能气功中心管理规定”中的相關條文摘出來,供大家参考
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管理規定
(修改草案)
(一)、相互關係之規定(略)
(二)、教師等級之規定
按照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”之規定,智能氣功教師共分四級:
輔導員、初級教師、中級教師、高級教師
(1)輔導員:
輔導員,是由各地各級教功老師,在學過智能氣功,表現比較優秀的舊學員當中選拔出來的,是為了在練功場中協助教功老師進行各種輔助工作、糾正新學員的動作或帶功的“小老師”。其練功服標誌為白色衣領帶有藍邊(普通學員為白色領)。
(2)初級教師:
按照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”的統一規定,初級教師之練功服為藍色衣領,所以一般也稱為“藍領教師”。凡具備以下條件者均可申報成為初級教師。
A、凡參加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舉辦的“捧气貫頂法培訓班”、“形神庄功法培訓班”,練功一年以上者,再參加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舉辦的“智能氣功功理、功法提高班”、“發放外氣醫療提高班”后,考試合格者
B、凡在國“華夏智能氣功培訓中心”教練員培訓班結業者,再經考核合格者
C、凡在當地練功場教功、帶功三年以上,表現優異、口碑良好者
D、凡通過正式教功活動,培訓智能氣功學員百人以上者
(3)中級教師:
按照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”規定,中級教師之練功服為紅色衣領,所以一般也稱為“紅領教師”。凡具備以下條件者均可申報成為中級教師。
A、凡參加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舉辦的“中級教師培訓班”培訓,考試合格者
B、凡參加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舉辦的、“智能氣功理論提高班”、“發放外氣組場提高班”、“超常功能開發提高班”、 “呼吸秘要提高班”四個培訓班,考試合格者
C、凡在中國“華夏智能氣功培訓中心”教練員培訓班結業或“函授班”畢業,並進行教功、治病活動三年以上者,或參加大陸“華夏智能氣功培訓中心”大專師資培訓班畢業並有開展教功治病,經審核合格者;
D、凡在當地練功場教功、帶功、並能進行氣功醫療七年以上,表現優異、口碑良好者;
E、凡通過正式教功活動,培訓智能氣功學員千人以上者
(4)高級教師:(此項考核,當時商定由庞明老師掌控)
按照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”規定,高級教師之練功服為黃色衣領,所以一般稱為“黃領教師”。凡具備以下條件者均可成為高級教師。
A、凡參加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”舉辦的“高級教師培訓班”培訓,考試合格者。
B、凡在中國“華夏智能氣功培訓中心”兩年“師資班”畢業,在外一直堅持練功、教功,開展智能氣功治病活動15年以上者,經“中心”審核考試合格者。
C、凡在當地練功場教功、帶功、並能進行氣功醫療20年以上,經“中心”審核考試合格者。
D、凡親自主持教功,培訓智能氣功學員萬人以上,經“中心”審核考試合格者。
E、凡獲有中國政府正式氣功領導機構所認證的高級氣功師證書,並學練、傳授智能氣功,表現優異、口碑良好,經“中心”審核考試合格者。
F、凡對智能氣功有卓越貢獻,受到龐明教授肯定者
G、凡由龐明教授親自點名認可者。
幾點說明:
(1)凡符合以上初級、中級、高級教師條件之一者,本人自願加入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工作,願意接受領導,服從各項要求與規定,可由本人提出申請,或由上級老師推薦,再經總公司審核後上報,均會得到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”所頒發正式之委認證書。
(2)在教、練功場及智能氣功的各項集體活動中,各級教師具應穿著教師練功服裝,配帶教師胸前證件,為人師表,以示身份。
(3)為了方便領導展開智能氣功的各項活動,在某些地區有時可以由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”或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的負責人(須是高級教師),指定一些學練智能氣功有一定基礎的人,暫時代理初級教師或中級教師,可以發給藍領或紅領的教師服裝,配帶相應的教師胸章,但不發給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教師證書”,須經考核後再行補發。此種情形只是為方便工作的權宜之需,俗稱為“代藍領”、“代紅領”,一般對外不會公開,只由公司內部掌握。
(4)各地“智能氣功中心”,一般應由中級教師(紅領教師)擔任正主任,或暫時由總公司指定資深之初級教師(藍領教師)出任此職,以便從事領導工作。
(5)本中心所屬的各級教師,在各種智能氣功活動的公開場合,下級智能氣功教師必須對智能氣功上級教師給予必要的尊敬、禮讓,誠懇地接受上級老師指導。如有意見,應在私下交談,不准在公眾場所公開爭論;各練功點的教師應謙遜禮讓,相互學習,相互維護,絕對不准相互攻擊,更不可在智能氣功活動公開場合以下犯上,污辱、攻擊上級老師,情節嚴重,屢教不改者,將會給予批評、警告、撤除教師資格等不同處分。
(6)對於己經長期不再教、練智能氣功的教師;對於己轉學、練其他功門並專門傳授其他功法者,其智能氣功教師委認證書,經總公司,理事會研討後可被取銷。
(7)對於犯有嚴重錯誤,給智能氣功造成惡劣影響者,將撤銷其智能氣功教師委認證書。
(8)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將會定期在固定之報刋上,公佈以上各類合格智能氣功教師之名單,以示公認。
(三)、各級老師教功收費標準規定
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所屬的氣功教師,在傳授智能氣功功法、功理過程中,不同等級的教師收費准標準亦不相同,現由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根據當前的一般生活收入水準,作出統一的規定,各地智能氣功中心的教師,應根據此一規定參照執行。
(1)傳授智能氣功功理、功法之各類培訓班,以4—6課時為一培訓單位(每課時為1.5—2小時)目前收費標準暫定:
初級教師教功 每位學員收費 RM 60—80元
中級教師教功 每位學員收費 RM 100—120元
高級教師教功 每位學員收費 RM 150—200元
(以上收費不包括教功資料、練功服裝費用)
(說明:RM1馬幣=2.2人民幣)
(2)其他各類特殊培訓班,可根據具體情況,自行規定收費標準。亦可參照上述收費標準,應根據所需課時之多寡,教師不同等級及水準進行合理收費。
(3)各級教師若被邀請參如各類培訓班的輔導工作,應得到相應的津貼費,一般規定如下:
輔導員 每天津貼費 RM 20元
初級教師 每天津貼費 RM 40元
中級教師 每天津貼費 RM 60元
(4)各地智能氣功中心練功點,所收學員練功的場地費(月費),應根據場地租金、練功人數及帶功教師的等級的不同,自行規定“月費”。所得收入在扣除場地租金後,原則上應全歸帶功老師及輔導老師合理分配。
(5)各級智能氣功老師,一般都應按規定進行收費教功,不應釆取降價或免費教功而相互競爭。(因特殊情況而進行的義務教功例外)
(6)凡由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或各地“智能氣功中心”所培訓之學員(須能出示學功證明),不論在任何地方的“智能氣功中心”參加練功,各地“智能氣功中心”不得再向其收取己學過功法的學費,但場地月費可按規定收取。
(7)各級智能氣功教師在進行調氣療病中,可進行合情合理之收費。但必須發揚以善為本,以德為准,治病救人的智能氣功精神。
(8)對於各種不合理之過高收費,“馬來西亞智能氣功中心”總公司有權給予指正。
(四)、教功收入分配方式的規定(略)
(五)、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會員”權利之規定(略)
……………
(9)、充分發揮網络的各項功能作用
(10)、我們還很想把“智能氣功科學雜誌”重新出版,最好能有中文版和英文版,能做到國內外都發行最好,資金問題不大,就是缺乏編輯人材。
另外,在當前的國際形勢下,如何能夠更好的把智能氣功推向世界?由中國出來的智能氣功老師,面對新的環境應該注意哪些問題?在當前高度商業化的環境中,如何才能更有利地開展智能氣功?……有許許多多的問題要進行商討與溝通。
總之,如果能夠抓住智能氣功康復疾病,和開發兒童智能這兩方面的特殊的效果,就能帶動智能氣功其他各方面的效應,我相信到任何地方去推廣,智能氣功都會受到普遍的歡迎的。
為向以上目標邁進,我初步設想用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”的名義,希望通過這次討論會,經过再培訓,能夠徵求到一批適合在國外工作的智能氣功教師,把他們輸送到“國際智能氣功中心”目前所能涉轄的國家與地區。
24-10-2009 寫於 香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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