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自发功”的探讨 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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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自发功”的探讨 (2)
余 洋
二、 原始舞的形成
(一 )、从气功 “自发功”到原始舞
通过对气功“自发功”功的研究可知,气功“自发功”是千姿百态的,而且受环境与诱导的影响。比如练五禽戏者呈现“自发功”,则与五禽戏动作相仿佛;练武术者呈现“自发功”,则与武术动作相仿佛;练瑜珈者呈现“自发功”,则与瑜珈动作相仿佛;未练任何功者呈现“自发功”,则无规则,但也是变化多端、千姿百态。
尽管各种“自发功”形式不同,但动起来都较正常动作优美、潇洒、多变。这是因为,内气发动以后,激发了内在能力,并提高了调节功能的表现。诚然,在上古时期呈现的“自发功”,不可能受任何功夫的影响,但受生活中特定内容的影响则是可能的。譬如:
狩猎者可受动物的影响,呈现出效仿动物的动作与吼叫,这不仅可以成为后代五禽戏的实践渊源,而且可能是形成图腾的重要根据。
效法于动物性交动作的 “自发功”可能就是后世房中术仿生动作的肇端。
因为呈现“自发功”者,可能会沿“自发功”功的不同层次逐步前进,呈现出较常人智能高明得多的智能,从而受到当时人们的崇拜。
我们知道,人和任何生物一样,在其周围有一定的混元气场,功夫越高,其周围气场也越强。尤其是“自发功”功对周围气场影响尤其显着。鉴于上古时代的人,思想简单,精神易于集中,易于受气场的影响。当个别人的“自发功”达到一定程度时,势必产生类似现在的“组场”的效应,对周围的人诱导出“自发功”。加之“自发功”的动作优美,而且动后可使人产生舒适感觉,既有益于作息,又可成为娱乐内容,因而成为人们追求的一种活动。一旦“自发功”成为群体活动内容时,就成了现代历史学所研究的上古原始舞的文化内容了。《史记•五帝纪•舜纪》中说的“予击石拊石,百兽率舞”可能就是图腾百兽之原始舞。
(二)、“原始舞”的分化
随着时代的演进,“原始舞”也逐渐发生分化。鉴于“原始舞”源于原始气功的“自发功”,因而它将因人而异地发生作用,其结果必然使属于“自发功”的“原始舞”多样化。后世之《北堂书抄》中说:
“帝后是始为舞,陶唐始教民舞,舞以导之,舞以宣情,舞以尽意,节八音而行风,观其舞知德,隐公六俏……持矛助生……持钺助杂……打干助艾。” 这就是说,原始舞开始分化成娱乐性舞,武王伐纣前夕,用武舞鼓舞士气等。然而原始舞分化对气功有直接影响的是原始气功医疗的形成。我们知道,“自发功”功可以敏锐人的感知功能,从而能感知到自己或他人所患疾病;不仅如此,在 “自发功”功状态下,还可以为自己或他人医治疾病。
诚然,上古原始气功之 “自发功”肯定不会像现在“自发功”功那样完善,因为那时人的各种功能尚未得到开发,还比较迟钝,因而“自发功”起到的启动内气的作用也比较微弱。尽管如此,“自发功”的医疗作用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来。《黄帝内经•素问•移精变气论》就曾明确指出:
“往古人居禽兽之间,动作以御寒,阴居以避暑,内无眷慕之累,外无伸官之形,此恬憺之世,邪不能深入也……故可移精祝由而已。” 《吕氏春秋•古乐》也有“昔陶唐氏之始……民气郁阏而滞着,筋骨瑟缩不达,故作舞以宣导之”的记载。这些记述表明,上古之人已开始用属于原始气功的 “自发功”医治疾病。
(三)、 巫与巫舞的形成
随着人类的进步与原始气功“自发功”的发展,人们的常态智能尤其是超常智能在一些人身上得到了不同程度开发,展现出一定的常人所没有的功能。特别是“自发功”展现出的各种功能又是在未发动之时所没有的。对于这种异常现象,现代人尚不能真正理解,在古人那时是绝对理解不了的,于是人们开始对这种莫名其妙的现象感到神奇,感到必然是有一种超自然力量的存在。于是原始气功“自发功”逐渐形成了“巫”。
什么是“巫”呢?《说文解字》中说:“巫,祝也。女,能事无形,以舞降神者也。”这就是说,“巫”是以舞来交通人神关系的。现代流行于蒙古斯通语族系的世界各地少数民族中的萨满教,其中的巫师称为萨满。其原意为因兴奋而狂舞的人,为人治病与卜吉凶等。这一切都表明“巫”是跳舞或歌唱来达到“交通人神”的目的。
人们不禁要问,为什么属原始气功的“自发功”——“原始舞”,会演变成“巫”的行为呢?从气功学的角度来分析,可能有三方面的原因:
其一,原始气功的“自发功”,可以为人诊治疾病。换句话说,要想通过原始气功为人诊治疾病,施治者必须先进入自发状态(包括形体“自发功”与语言 “自发功”),这种状态就是“自发功”的舞与喃喃自语或叫、喊、唱。这与后世巫师跳神治病应是一脉相承的;
其二是,原始气功的入静状态产生了幻觉。比如光芒四射的高大形象、光彩夺目的秀丽景象,听到各种声响或“启示”等等。这一切都可使人产生有超自然力量的心理。现代练气功者当出现这些现象时,不是也还有不少人(包括一些“大气功师”)认为是什么星外人、高级生命、高级师傅降临吗?
其三,是超常智能的神奇功能的展现。《黄帝内经•素问•上古天真论》说:“上古有真人者,提挈天地,把握阴阳……”上古真人是否具备“呼风唤雨”的功能未找到根据,但《列子》、《庄子》中都有真人“蹈火不热”的记叙,现在的萨满教中也还流行有蹈火舞:在巫师指挥下,众人起舞,可以赤足走烧红的铁板或火红的木炭。我国黎、苗、彝等少数民族选新萨满的领神仪式,仍有“上山”、“下火海”等展现超常智能的内容。这些令人瞠目结舌的超常智能是在气功态下展现的,使常人难以望其项背。其结果势必导致存在有超自然力量的心理,而把形成超常智能的气功态——原始“自发功”,看作是交通人与超自然力量的媒介。随着时代的推移与人们对超自然力量的深化,就由原始气功的“自发功”的超常智能逐渐形成了“与神交通”的“巫”。
1、做巫是有条件的。
其素质应是“精爽不携二,而又能齐肃衷正”,即精明、专一、虔诚;达到的水平是“智”、“圣”、“明”、“聪”;除此之外,还需有必要的关于祭祀的礼节、服仪等知识;生活与生产中的有关知识以及神的名次等。这是做“巫”必备的三方面的条件。
这里所述的前二者,既可能是先天的超常智能所展现出的能力,也可能是通过原始气功锻炼所达到的水平,而第三点则是通过学习得到的有关知识。由此看来,似乎上古时期的文化多与“巫”有关。
2、时代在变化,“巫”的作用与地位也随之发生变化。
在“黄帝”以前。那时原始气功的水平与人的智力都很低下,具有被古人视为属于神的超常智能的人为数极少,这就是所谓“民神不杂”。也即民是民,神是神,而有超常智能者可以行巫祝之事以交通人神,达到“神降而嘉生”的目的。征诸于近代尚在原始公社时代的少数民族,具备上述条件的“巫”,多是该氏族的领袖——酋长或部落长之流。
其次是“九黎乱德”时期。这一时期特点是“民神相杂”、“民神同位”而“家为巫史”,结果是“民渎齐盟,无有严威”,最后招致“嘉生不降,无物以享”。说明这一时期,原始气功影响的范围在扩大,水平在提高。有相当多的人可以进入“自发功”状态,因而使人们觉得似乎神不是远离人间,不是高不可攀。既然很多人可以进入“自发功”这一被视为属于通神的状态,因而每个能进入 “自发功”的人都可以从事巫祝的工作了。
我们知道,“自发功”只是气功的入门表现,即便能使少数人开发出一定的功能,其水平也是比较低的。因而,这些可以进入“自发功”这一被视为属于通神的状态人从事巫祝工作就不如以前“灵通”了。這与具有先天超常智能又经“自发功”功强化者,是不能相提并論。正因为这个緣故,再以后,巫祝工作就逐渐成了世袭的了。
综上述可知,人类在自己的种族发生史的一定阶段,人的各种功能,包括超常智能都曾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,但旋即被委之于神,使之成为异己的精神力量。于是人类产生了精神领域的异化,为原始宗教开辟了道路。
尽管如此,超常智能也好,原始“自发功”也好,它毕竟是人特有的功能,当它发展到一定阶段时,必然会产生类似我们说的“组场”的效用。当巫者在安静的人群中进入气功功能态后,必然会引起众人的“自发功”——“巫舞”。尤其当巫者的神学思想比较确定以后,尤其如此。弄清楚了这一道理后,就可明白,为什么在人类发展史的一定阶段,世界民族都曾有“巫舞”这一特殊表现的历史。
令人奇怪的是,在“正统”的中华文明史中,“巫舞”的历史,却记载得非常少,可以说几乎是没有。或问何以致此?这是因为,中华气功在经历了原始“自发功”以后,很快进入并完善了朴素气功,在官方由“卜”( 古人迷信,用火灼龟甲,以为看了那灼开的裂纹就可以推测出行事的凶。)、“祝” (祝人:古代掌祭祀的);巫祝(巫婆师公);祝伯(掌宗庙祭祀之官);祝宗(古代主持祭祀祈者);祝官(古代掌管祭祀祝祷等事宜之官);祝嘏(祭祀时致祝祷之辞和传达神言的执事人)代替了“巫”,从而超越了“巫舞”——原始“自发功”阶段。而且从商以后,对“巫”与类似“巫”的作法是予以抨击的。《书经•伊训》中就曾把“敢有恒舞于宫,酣歌于室,时谓巫风”列为“国必亡”的内容,至春秋孔子修史时,儒家思想已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,“巫”早已被赶出了政治舞台,已被视为“方技”之流而进入民间,使之失去了历史中应有的地位。
(续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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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“自發功”的探討 (2)
余 洋
二、 原始舞的形成
(一 )、從氣功 “自發功”到原始舞
通過對氣功“自發功”功的研究可知,氣功“自發功”是千姿百態的,而且受環境與誘導的影響。比如練五禽戲者呈現“自發功”,則與五禽戲動作相仿佛;練武術者呈現“自發功”,則與武術動作相仿佛;練瑜珈者呈現“自發功”,則與瑜珈動作相仿佛;未練任何功者呈現“自發功”,則無規則,但也是變化多端、千姿百態。
儘管各種“自發功”形式不同,但動起來都較正常動作優美、瀟灑、多變。這是因為,內氣發動以後,激發了內在能力,並提高了調節功能的表現。誠然,在上古時期呈現的“自發功”,不可能受任何功夫的影響,但受生活中特定內容的影響則是可能的。譬如:
狩獵者可受動物的影響,呈現出效仿動物的動作與吼叫,這不僅可以成為後代五禽戲的實踐淵源,而且可能是形成圖騰的重要根據。
效法於動物性交動作的 “自發功”可能就是後世房中術仿生動作的肇端。
因為呈現“自發功”者,可能會沿“自發功”功的不同層次逐步前進,呈現出較常人智能高明得多的智能,從而受到當時人們的崇拜。
我們知道,人和任何生物一樣,在其周圍有一定的混元氣場,功夫越高,其周圍氣場也越強。尤其是“自發功”功對周圍氣場影響尤其顯著。鑒於上古時代的人,思想簡單,精神易於集中,易於受氣場的影響。當個別人的“自發功”達到一定程度時,勢必產生類似現在的“組場”的效應,對周圍的人誘導出“自發功”。加之“自發功”的動作優美,而且動後可使人產生舒適感覺,既有益於作息,又可成為娛樂內容,因而成為人們追求的一種活動。一旦“自發功”成為群體活動內容時,就成了現代歷史學所研究的上古原始舞的文化內容了。《史記•五帝紀•舜紀》中說的“予擊石拊石,百獸率舞”可能就是圖騰百獸之原始舞。
(二)、“原始舞”的分化
隨著時代的演進,“原始舞”也逐漸發生分化。鑒於“原始舞”源於原始氣功的“自發功”,因而它將因人而異地發生作用,其結果必然使屬於“自發功”的“原始舞”多樣化。後世之《北堂書抄》中說:
“帝后是始為舞,陶唐始教民舞,舞以導之,舞以宣情,舞以盡意,節八音而行風,觀其舞知德,隱公六俏……持矛助生……持鉞助雜……打幹助艾。” 這就是說,原始舞開始分化成娛樂性舞,武王伐紂前夕,用武舞鼓舞士氣等。然而原始舞分化對氣功有直接影響的是原始氣功醫療的形成。我們知道,“自發功”功可以敏銳人的感知功能,從而能感知到自己或他人所患疾病;不僅如此,在 “自發功”功狀態下,還可以為自己或他人醫治疾病。
誠然,上古原始氣功之 “自發功”肯定不會像現在“自發功”功那樣完善,因為那時人的各種功能尚未得到開發,還比較遲鈍,因而“自發功”起到的啟動內氣的作用也比較微弱。儘管如此,“自發功”的醫療作用也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顯現出來。《黃帝內經•素問•移精變氣論》就曾明確指出:
“往古人居禽獸之間,動作以禦寒,陰居以避暑,內無眷慕之累,外無伸官之形,此恬憺之世,邪不能深入也……故可移精祝由而已。” 《呂氏春秋•古樂》也有“昔陶唐氏之始……民氣鬱閼而滯著,筋骨瑟縮不達,故作舞以宣導之”的記載。這些記述表明,上古之人已開始用屬於原始氣功的 “自發功”醫治疾病。
(三)、 巫與巫舞的形成
隨著人類的進步與原始氣功“自發功”的發展,人們的常態智能尤其是超常智能在一些人身上得到了不同程度開發,展現出一定的常人所沒有的功能。特別是“自發功”展現出的各種功能又是在未發動之時所沒有的。對於這種異常現象,現代人尚不能真正理解,在古人那時是絕對理解不了的,於是人們開始對這種莫名其妙的現象感到神奇,感到必然是有一種超自然力量的存在。於是原始氣功“自發功”逐漸形成了“巫”。
什麼是“巫”呢?《說文解字》中說:“巫,祝也。女,能事無形,以舞降神者也。”這就是說,“巫”是以舞來交通人神關係的。現代流行於蒙古斯通語族系的世界各地少數民族中的薩滿教,其中的巫師稱為薩滿。其原意為因興奮而狂舞的人,為人治病與蔔吉凶等。這一切都表明“巫”是跳舞或歌唱來達到“交通人神”的目的。
人們不禁要問,為什麼屬原始氣功的“自發功”——“原始舞”,會演變成“巫”的行為呢?從氣功學的角度來分析,可能有三方面的原因:
其一,原始氣功的“自發功”,可以為人診治疾病。換句話說,要想通過原始氣功為人診治疾病,施治者必須先進入自發狀態(包括形體“自發功”與語言 “自發功”),這種狀態就是“自發功”的舞與喃喃自語或叫、喊、唱。這與後世巫師跳神治病應是一脈相承的;
其二是,原始氣功的入靜狀態產生了幻覺。比如光芒四射的高大形象、光彩奪目的秀麗景象,聽到各種聲響或“啟示”等等。這一切都可使人產生有超自然力量的心理。現代練氣功者當出現這些現象時,不是也還有不少人(包括一些“大氣功師”)認為是什麼星外人、高級生命、高級師傅降臨嗎?
其三,是超常智能的神奇功能的展現。《黃帝內經•素問•上古天真論》說:“上古有真人者,提挈天地,把握陰陽……”上古真人是否具備“呼風喚雨”的功能未找到根據,但《列子》、《莊子》中都有真人“蹈火不熱”的記敍,現在的薩滿教中也還流行有蹈火舞:在巫師指揮下,眾人起舞,可以赤足走燒紅的鐵板或火紅的木炭。我國黎、苗、彝等少數民族選新薩滿的領神儀式,仍有“上山”、“下火海”等展現超常智能的內容。這些令人瞠目結舌的超常智能是在氣功態下展現的,使常人難以望其項背。其結果勢必導致存在有超自然力量的心理,而把形成超常智能的氣功態——原始“自發功”,看作是交通人與超自然力量的媒介。隨著時代的推移與人們對超自然力量的深化,就由原始氣功的“自發功”的超常智能逐漸形成了“與神交通”的“巫”。
1、做巫是有條件的。
其素質應是“精爽不攜二,而又能齊肅衷正”,即精明、專一、虔誠;達到的水準是“智”、“聖”、“明”、“聰”;除此之外,還需有必要的關於祭祀的禮節、服儀等知識;生活與生產中的有關知識以及神的名次等。這是做“巫”必備的三方面的條件。
這裏所述的前二者,既可能是先天的超常智能所展現出的能力,也可能是通過原始氣功鍛煉所達到的水準,而第三點則是通過學習得到的有關知識。由此看來,似乎上古時期的文化多與“巫”有關。
2、時代在變化,“巫”的作用與地位也隨之發生變化。
在“黃帝”以前。那時原始氣功的水準與人的智力都很低下,具有被古人視為屬於神的超常智能的人為數極少,這就是所謂“民神不雜”。也即民是民,神是神,而有超常智能者可以行巫祝之事以交通人神,達到“神降而嘉生”的目的。征諸于近代尚在原始公社時代的少數民族,具備上述條件的“巫”,多是該氏族的領袖——酋長或部落長之流。
其次是“九黎亂德”時期。這一時期特點是“民神相雜”、“民神同位”而“家為巫史”,結果是“民瀆齊盟,無有嚴威”,最後招致“嘉生不降,無物以享”。說明這一時期,原始氣功影響的範圍在擴大,水準在提高。有相當多的人可以進入“自發功”狀態,因而使人們覺得似乎神不是遠離人間,不是高不可攀。既然很多人可以進入“自發功”這一被視為屬於通神的狀態,因而每個能進入 “自發功”的人都可以從事巫祝的工作了。
我們知道,“自發功”只是氣功的入門表現,即便能使少數人開發出一定的功能,其水準也是比較低的。因而,這些可以進入“自發功”這一被視為屬於通神的狀態人從事巫祝工作就不如以前“靈通”了。這與具有先天超常智能又經“自發功”功強化者,是不能相提並論。正因為這個緣故,再以後,巫祝工作就逐漸成了世襲的了。
綜上述可知,人類在自己的種族發生史的一定階段,人的各種功能,包括超常智能都曾得到一定程度的開發,但旋即被委之於神,使之成為異己的精神力量。於是人類產生了精神領域的異化,為原始宗教開闢了道路。
儘管如此,超常智能也好,原始“自發功”也好,它畢竟是人特有的功能,當它發展到一定階段時,必然會產生類似我們說的“組場”的效用。當巫者在安靜的人群中進入氣功功能態後,必然會引起眾人的“自發功”——“巫舞”。尤其當巫者的神學思想比較確定以後,尤其如此。弄清楚了這一道理後,就可明白,為什麼在人類發展史的一定階段,世界民族都曾有“巫舞”這一特殊表現的歷史。
令人奇怪的是,在“正統”的中華文明史中,“巫舞”的歷史,卻記載得非常少,可以說幾乎是沒有。或問何以致此?這是因為,中華氣功在經歷了原始“自發功”以後,很快進入並完善了樸素氣功,在官方由“卜”( 古人迷信,用火灼龜甲,以為看了那灼開的裂紋就可以推測出行事的凶。)、“祝” (祝人:古代掌祭祀的);巫祝(巫婆師公);祝伯(掌宗廟祭祀之官);祝宗(古代主持祭祀祈者);祝官(古代掌管祭祀祝禱等事宜之官);祝嘏(祭祀時致祝禱之辭和傳達神言的執事人)代替了“巫”,從而超越了“巫舞”——原始“自發功”階段。而且從商以後,對“巫”與類似“巫”的作法是予以抨擊的。《書經•伊訓》中就曾把“敢有恆舞于宮,酣歌于室,時謂巫風”列為“國必亡”的內容,至春秋孔子修史時,儒家思想已得到了相當大的發展,“巫”早已被趕出了政治舞臺,已被視為“方技”之流而進入民間,使之失去了歷史中應有的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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