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8日 星期一

04-03-2010 什麼叫做“內求科學”?《概論答疑70—34》

什麼叫做“內求科學”?《概論答疑70—34》

什麼叫做“內求科學”?

  余 洋

(根據龐明教授講課錄音整理)

(331)、什麼叫做“內求科學”?

    方法論是 “內求法”,用超常智能,用 “內求法”建立的一些理論、一些科學,我們就稱為內求科學。“內求”是早就有了,“ “內求法””作為科學方法學、方法論,這是近幾年的事情。人們對它還不瞭解、不認識。這樣一講,就把現在人們的一切文化知識分開了。 80年我講 “內求法”的時候,好多人就說是瞎搞。可現在不知不覺地,不管同意也好,不同意也好,有的人也開始用了。一說 “內求法”就標誌著那個特定內容,因為我們有了已給它下了定義。

(332)、怎樣理解“ “外求法””的內含?

      “外求法”在當代科學方法學、方法論裏邊可以作一門學問來講,很複雜,內容也很多,但是我們站在辯證唯物主義角度,或者說是在氣功的角度,綜合歸納一下,從本質上來去剖析,就可以知道,現代科學研究、改造世界,無非就這麼兩個特點:一個是實踐;另一個是在實踐基礎上的思維。認識世界是先實踐,把素材拿來,通過思維思考建立理論;改造世界就要研究、瞭解客觀世界之後,制定方案,再去實踐,作用到世界上去。

(333)、“外求法””的認識世界的實踐是怎樣進行的?

    “外求法”的認識世界,關鍵是通過觀察和實驗。因為要認識世界,一種是直接去觀察,看看自然事物、自然現象的本來面貌,看它本態是什麼樣子,然後看它的變化規律。它怎麼變,變的時候對外界有什麼影響,條件、環境與它自身的現象等等,當然這個觀察是廣義的,即可以直接用人的感覺器官(主要是用眼睛)觀察,也可以用其他感覺器官去體察,再有是用儀器(儀器無非是人的各種感官的延展),如用顯微鏡、用電子顯微鏡去觀察精微事物,就相當是眼睛功能得到延展;用各種機器通過這種或那種”波”去探知更遙遠的信息,就相當於感知功能得到延展。這都是屬於觀察的範疇。

  (1)只有通過觀察才能夠得到事物的自然景象本來的面目。搞科學實驗,觀察是最確切、最根本的。觀察當中最好的,應該是用人的感官直接去觀察,或者直接擴大人的功能去觀察,如用顯微鏡。但是用X光觀察就不是用人的直接功能觀察,而是加上了物理條件,就會多少使客觀事物發生點變化。(如果從觀察的方法論來講,再往外一擴大,氣功的超常智能也能用於觀察,把超常功能放到觀察的範疇不是不可以,但是它的方法論基礎就不-樣了,所以還不能往這裏邊放。)

  (2)認識客觀事物再一個是搞實驗。當然搞實驗也需要觀察,但是這個觀察不同於一般的自然觀察,而是根據對一個事物的粗略瞭解提出個設計,在實施設計的同時去觀察。這就不是自然現象了,而是通過設計加上了特殊條件,一加特殊條件就成實驗了。認識世界的觀察和實驗過程,都是實踐的過程觀察也好,實驗也好,得出的結果都是客觀事物的表面現象、是素材。

(334)、思維的規律主要有哪三個?  

    要想得到真正的認識,還需要把得來的素材通過思維加工變成系統的完整的理論,這就需要思維了。思維要遵循思維規律,這些現律都屬於 “外求法”方法論的內容。思維規律主要是三個:

  (1)歸納法

  (2)演繹法

  (3)溯因法

    歸納法、演繹法,在日常生活當中經常用到它。

(335)、什麼是“歸納法”?

    歸納法是指從個別到一般,通過對具體事物的分析,認識。掌握它的特徵,找出各具體事物的共同性,然後進行歸納,從個別拽出一般的東西來,從個性當中找出共性來。歸納法是從現實出發,把事物的共性歸納出來,然後上升為定理,再拿定理去解釋其他事物,但對真正認識事物還是無濟於事,因為同類事物當中總會有個別論。

    歸納法認識不了特殊性,所以不能幫助我們認識未知的事物,但它可以幫助我們認識現實的事物,解決現實的問題。

    歸納法不能給我們解決任何問題,對認識事物解決不了任何問題。因為它是對現實來說的。一般事物都有個別,歸納法即使歸納得很確切,萬一碰到個別的,就包括不了了。所以歸納法認識一般的事物可以,但對於認識個別事物、不認識的事物,它是解決不了問題的。

(336)、什麼是“演繹法”?

    演繹法是根據已知事物的-般規律,通過演繹推理,去說明個別未知的事物,即用一般規律去指導個別。這是一種思維法則。邏輯推導,其中包含著邏輯的必然性。西方邏輯學就認為事物能符合邏輯,就是必然的,其實這觀點也不完全對。

    很多事物是有一般的邏輯規律的。邏輯規律是人總結了客觀事物之後產生的總體規律,反過來也可以,從個別的,一個一個的事物分析之後,歸納出一個共同的一般的規律,這是從個別到一般;演繹是從一般又到個別上去了。似乎歸納和演繹是兩個過程,其實是不相等的。演繹的邏輯推理,最常用的法則叫作“三段論式”,有大前提、小前提,進而推導出結論。如甲是乙(大前提)丙是甲(小前提),則丙是乙(結論)。當中有一個中間環節,這樣的論證在邏輯上有個大問題,邏輯推理與數學中的”等於”不能畫等號,如果推導的前提不相等了,就壞了。在大前提相等的這個圈裏面,可以用它來推論,如果出了圈,用它推導就不行了。

    以前的方法學,基本上搞的是思維方法;我們則更重視實踐的方法(辯證唯物主又講實踐)。實踐——認識,再實踐——再認識,在這個過程中,可以用思維方法來幫忙,最後是不是正確,不能用,邏輯來推,更靠實踐來驗證它。我們在講方法學的時候要注意這些問題。以前這些方法屬於形式邏輯的方法,我們現在講辯證邏輯,就是要靠實踐來去驗證。

(337)、什麼是“溯因法”?

    溯因法也叫回溯推理法,是從下往上導,找原因。這種方法,是從現象往上推原因。這裏既不是根據邏輯推理,也不是根據歸納推理,就根據現象來判斷可能是什麼東西。當然要知道可能性,也需要有知識基礎。很多科學家它發明創造的時候(現代科學哲學)就是用溯因來解決問題,而不是用演繹,也不是用歸納。考慮這個現象,找它們的前因是什麼?有什麼連帶關係?推測可能是這麼個東西,然後按照推測搞實驗,通過實驗,逐漸減少差誤,再經過類比、上下聯繫,找到那個最根本的原因上去。這種方法推理不嚴格,邏輯性不強,必然性也不強,但是具有創造性。有的憑靈感一想可能是那個,奔著它去走,一點一點,通過設計再證明、證明……原來想的就這麼多,一做實驗這點不對,拿掉它,再補充,這裏面也有個實踐過程,這叫溯因法。

    上面所講的這三種方法,只不過是我們搞實驗、觀察和思維具體遵循的原則,而真正搞科學研究的時候,這幾種方法都得用。沒有只有歸納或演繹,溯因的,都是聯繫到一起的,只是這個方法運用多點,那個少點,不同過程情況不一樣。所以真正搞科學研究的時候,從科學的方法學來搞的時候,就不一樣了。

(338)、“外求法”搞科學實驗的方法有哪兩大類?

      “外求法”搞科學實驗,關鍵是兩大類: 一個是分析法,一個是綜合法。

(339)、“外求法”搞科學實驗的“分析法”是怎樣進行的?  
 
    分析法是在當代科學中占主流的科研方法。什麼是分析法呢?就是把一個整體事物分成若干個細小單位,如分作若干層次或若干個單元,或若干個要素,或若干個局部,通過研究每個小單位的特性去認識事物特性的方法叫分析法。這種分析的研究方法的根本指導思想,即方法論或方法論基礎認為,任何一個整體都是由局部構成的,認識了局部,對整體事物的認識也就解決了。如果從形態學來講,是構造論。認為一個大結構是由若干小結構構成的。一個大機器有眾多的零件,把一個一個零件認識完了,也就認識了機器。當代科學大廈基本上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。

      18世紀英國的培根提出的分析法著重是這一點——研究具體事物,每一個細節都要具體進行研究。這種方法引導我們從一般的宏觀世界進入到微觀的世界,從一個整體到裏面的結構,慢慢一步一步認識了很多事物的具體結構和它的功能。如果沒有這一點,我們人類的文化就不能進步。在古代,只能籠統的講什麼什麼東西,中醫、西方的哲學都是如此,而具體東西講不清楚。分析法把每個具體事物是怎麼構成的,有什麼功能、有什麼現象、它們之間有什麼關係,把這些都研究出來了,大家過去學的一些知識,基本上是分析法得來的。

    分析法有個大前提。認為這個東西在整體裏是這個樣子,把它拿出來也還是這個樣子。研究時把它拿出來,給它創造一個條件,跟整體裏面差不多,然後通過改變這個條件,研究它、觀察它,分析它,辨別它,看它有什麼特性。這種方法好就好在非常具體,可以把一個大的事物,分解得比較細小,一個整體構造,細了再細,細了再細,可以認識到這個事物和那個整體事物之間有什麼聯繫。這是它非常優越的地方。研究自然界,搞物理的,原子呀、分子呀,化合物呀、有機物呀,可以這麼搞起來;研究大的機器也可以這麼搞起來,各科都可以這樣搞起來。以後研究人,認為人和機器一樣,也可以一點一點分解開。把人構造還原,人是整體的,把人分成幾個系統,系統裏面又分成器官,器官裏面又分成細胞,從細胞變成生物大分子,生物大分子又變成一般的分子,分子可以到原子,原子後面可以到電子,到了物理學裏去了。研究到最後人不是人了,還不用說到原子,分子,分解到細胞時就不是人了。一個細胞和單細胞沒有什麼區別了。

(340)、怎樣正確對待分析法在研究人體方面所取得的成就?

    分析法注意局部,取得了很多成就,如在研究人方面把人的幾大系統弄清了。西方的解剖學從系統器官、器官的細胞,現在我們叫組織學,胚胎學就是從這個角度搞起來的,這的的確確是成績,但它沒能解決生命的本質問題。現在科學家們來用分析法研究生命這幾年又興旺起來了。現在研究生命,用電子顯微鏡和隧道電子顯微鏡可以直接觀看人、動物、生物的細胞核染色體遺傳工程DNA和RNA。發現這個之後,非常受鼓舞,認為一下子解決了生命問題了,有很大成績了。

    去年我國開了一次科學會,一個醫學權威的書面發言講:”現在科學發展到這麼高的高度,DNA、RNA的結構認識得很清楚了,因此,我們對於生命和它本質的認識很清楚了,對生命的奧秘揭露無遺了。”這句話,一般人可以這麼說,但一個科學家講就不行了。現在我們對DNA,RNA結構還沒有完全搞清楚,它們之間的空間排列還沒有一節一節地把他們特性都寫出來,DNA,RNA的時空排列還不瞭解。為什麼人到了十幾歲之後,主管性器官的內分泌才開始活動,前面的時間為什麼不活動?遺傳裏面都有了,起作用的時間是誰來控制的?它的時間結構不清楚。光有空間結構,好多基因以一定的順序連起來,一團一團,空間占滿了,可時間呢!誰給它排列的?誰給它制定的?誰來控制它,並不清楚。結構不清楚,功能更不清楚.現在,拿DNA、RNA來說明分析法的巨大成就,是有它成就的一方面,但並沒有解決生命問題。

  (續35)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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